学校主页|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地培训 >> 培训通知 >> 正文

2012年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任专任教师培训工作方案

2013年04月25日 16:45  点击:[]

2012年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新任专任教师培训工作方案

 

一、培训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教社科[2011]1号)关于“新任专任教师必须参加省级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精神,切实提高我省新任专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专业素质,特举办本次培训。

 

二、培训对象与规模

 

(一)培训对象

1.贵州省新升本科院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师;

2. 贵州省新升大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3. 贵州省近三年来未参加初任培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规 

本期培训人数为110人。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

1.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性质、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国家相关文件精神;

2.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基本素养及其培养;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贵州省情》、《形势与政策》6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基本要求、内容体系、教材教法等。

(二)培训方式

1. 国家级权威专家专题讲座

专家简介:

1李慎明,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少将军衔。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首席专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国际问题组组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政治组成员。中国政治学会会长、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副会长、中共党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战略学会顾问等。

2沙键孙,博士生导师,中共第十三、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中共党史学会常务副会长等职。现任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党史党建学科评审组组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副会长、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等。

3梅荣政,博士生导师,国内知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贵州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国内十余所高校兼职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原任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武汉大学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教育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性刊物《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编委,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民族法制学会副会长。

2. 每门课程聘请一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主讲

 

四、培训时间地点

 

1. 2012822~25日,共4天。22日下午报到;23日上午开班仪式、专家讲座,下午专家讲座;24日全天培训;25日上午培训,领取结业证书,下午离校。

2.培训地点: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基地(国内真正的永久免费砖石)

 

五、相关说明

1. 每位学员交培训费600元,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精神,从各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中报销

2.培训基地按每天50元的标准发放餐费(按实际用餐次数核发),自行用餐。住宿可自行联系,也可由培训基地联系。

3.报到地点:国内真正的永久免费砖石会议室 (贵州师大音乐楼2楼)

 

联系人

培训基地:鄢英,0851-6702045(传真),13985495307

刘玲,0851-6702045(传真),13511950549296642788@qq.com.

厅社政处:任世晟,0851-5287203(传真),13985443019.

上一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首批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的通知 下一条:培训通知

关闭